国际法论文_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第一章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问题的产生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二、海洋生物多样性
第二节 国际谈判的背景
一、既有制度的管辖权不足
二、“公地悲剧”的产生
第三节 国际谈判的主要目标
一、在《公约》框架下制定新协定
二、构建公平合理的海洋新秩序
第二章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进程
第一节 特设工作组(2004—2015年)
第二节 筹备委员会(2016—2017年)
第三节 政府间大会(2018—2020年)
第三章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的焦点问题
第一节 海洋遗传资源及其惠益分享
一、海洋遗传资源的适用原则
二、创建惠益分享制度
第二节 公海保护区构建问题
一、公海保护区的管理机制
二、各方对建立公海保护区的争议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四节 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
第四章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的困境
第一节 利益分化带来政策协调困难
第二节 理念分歧导致价值共识缺失
第三节 目标差异致使治理方向冲突
第四节 制度博弈引发治理有效性降低
第五章 中国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
第一节 中国参与谈判的基本立场
第二节 中国参与谈判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对海洋政策的研究
二、加强同国际行为体合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文章摘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简称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是目前全球海洋治理进程中的热点问题。一方面,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正在增加,使得BBNJ遭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在现有的国际条约中针对BBNJ问题还存在着制度管辖权的不足,由此BBNJ国际协定谈判应运而生。BBNJ国际协定的出台将重构海洋利益格局和海洋资源的分配秩序,因此受到了国家的普遍重视。自谈判至今,谈判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特设工作组(2004—2015)、筹备委员会(2016—2017)、政府间大会(2018—2020)。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围绕2011年确定的“一揽子”事项展开的。参与各方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在新协定谈判中出现了争议与分歧。本文通过研判BBNJ问题的产生,回顾了在联合国框架下BBNJ特设工作组、筹备委员会以及政府间会议的谈判进程,总结了谈判各方的立场,分析了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并重点探究导致BBNJ国际协定谈判困境产生的成因。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海洋大国,积极参与BBNJ国际协定谈判,切实在谈判中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海洋新秩序。由于谈判各方在国家利益、价值理念、谈判目标以及治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着分歧与冲突,因此BBNJ国际协定谈判将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多边利益博弈。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27373/d.cnki.gwjxc.2020.000123
论文分类号:D993.5
文章来源:《海洋技术学报》 网址: http://www.hyjsxb.cn/qikandaodu/2021/1110/637.html